(一)執行方式
本子計畫主要執行方式,係以招募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之師資生,以學期中每週前往東石國小、型厝分校、及黎明國小,針對各校之需求,對的學童進行課業輔導及運動競技相關社團的教學。
(二)需求評估
本子計畫一開始先與合作學校: 東石國小、型厝分校、及黎明國小的校長及負責之主任進行聯絡,請其提供該校關於課業輔導及運動競技相關社團的需求,並考量本子計畫所能運用之經費,加以協調確認。
(三)人員招募與訓練
根據與東石國小、型厝分校、及黎明國小協調確認之課業輔導及運動競技相關社團的需求,於本校招募大學部及研究所之學生,鼓勵報名參與該計畫。在報名結束後,本計畫召開計畫說明會針對報名者逐一晤談,確認其專長、服務意願、配合時間等事項後,擇優參與。並進一步召開行前說明會議,以指導參與之學生教學技能及所需注意之事項。(詳如附件四,第114-115頁)
(四)進行課輔及教學
參與本子計畫教學活動之學生,每週前往東石國小、型厝分校、及黎明國小,進行課業輔導及運動競技相關社團的教學。詳如下表所示:
國小 | 社團 | 時間 | 時段 | 周 | 師資 |
東
石 國 小 |
足球社 | 週四 | 下午共兩節 | 12周 | 嘉義大學學生 |
籃球社 | |||||
舞蹈社 | |||||
田徑社 | |||||
英文社1 | |||||
英文社2 | |||||
型
厝 分 校 |
課業輔導1 | 週三 | 下午共三節 | 14周 | 嘉義大學學生 |
課業輔導2 | |||||
課業輔導3 | |||||
課業輔導4 | |||||
排球社 | |||||
黎
明 國 小 |
英文社 | 週三/四/五 | 下午一節
下午三節 |
18周 | 嘉義大學學生 |
舞蹈社 | |||||
足球社 |